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巴西联邦最高法院:外国从事的侵犯人权行为不享有管辖豁免权 ...

2021年8月30日,巴西联邦最高法院(Supreme Federal Court)在一个案件的中间上诉中认定,外国从事的侵犯人权的非法行为在巴西不享有司法管辖豁免权。这个案件起源于第二次世界大战。


1943年7月31日,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,巴西渔船Changri-lá号在巴西里约热内卢寒冷角(Cabo Frio)附近领海遇袭,造成 10 名渔民死亡。1944年,遇害人家属就向巴西的一家法院提起诉讼,但由于缺乏证据,没有被立案。这个事情就被搁下了。后来,巴西历史学家戈梅斯(Elísio Gomes)找到了新的历史档案,确认该渔船是被纳粹德国军官克劳斯(Hans Werner KrausU-199)指挥的U-199潜艇的鱼雷击中而沉没的。2001年,巴西一家海事法院据此确认了这一历史事件。


这一新的发现激发了其中一名 叫Deocleciano的渔民的孙辈和遗孀于2006年向位于巴西里约热内卢的联邦第14法院起诉德国,要求德国赔偿。但是,该法院驳回了这一起诉,因为按照1973年《巴西民事诉讼法典》第267条第6款规定的外国司法管辖豁免权,法院无法行使司法管辖权。原告于是按照1988年《联邦宪法》第105条第2款的规定,向高等法院(Superior Court of Justice,巴西司法体系中普通案件的最高法院)提起了普通的宪法上诉,但是被驳回,理由是按照1973年《巴西民事诉讼法典》第557条的规定,外国国家不能因为战争行为而被追究民事责任。原告于是又向联邦最高法院提起了特别的宪法上诉,主张上诉法院的判决侵犯了原告在《联邦宪法》第1条第3款、第3条第4款、第4条第2、4、5款、第5条第2款,以及第133条中的权利。不过,高等法院副院长并没有接受这一上诉。最后,原告就高等法院副院长的决定提起了中间上诉。


巴西最高法院的判决认为,人权的普遍性是巴西在其国际关系中坚守的一项原则,这规定在《联邦宪法》第四条第二项。外国国家管辖豁免不是绝对的,在侵犯人权的罪行中可以排除这种豁免。而且,拒绝司法就等于剥夺了受害人的亲人了解真相和诉诸司法的权利,是对人权的另一种侵犯。因此,外国国家司法管辖豁免权必须向涉及人权的行为让步。法院因此认为,外国从事的侵犯人权的行为在巴西不享有司法管辖豁免权。不过,少数法官提出了不同的意见,认为外国国家实施的主权行为,包括那些在战争背景下实施的行为所享有的管辖豁免是绝对的,这是国际社会大多数国家的理解,否则将会酿成外交事件并自食苦果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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