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月28日上午9时,孝感市孝南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一起特大跨国电信诈骗案。
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黄某等14人在境外利用网络技术手段对不特定人实施诈骗,被害人多达175人,涉案金额8500余万元。
公诉机关指控,2018年以来,被告人黄某及欧某(另案处理)等在菲律宾申领博彩牌照后,在该国出资成立G公司。
G公司自己开发交易平台,平台方按照诈骗团队的需求通过在系统中内置小程序如“爆仓工具”、高额手续费、后台数据调节等手段来骗取客户资金。 后被告人黄某与他人共谋在菲律宾注册O物业公司,指定被告人赖某等人负责管理,以O公司提供物业服务、m诈骗平台等条件,通过“招商”引进多个诈骗团队入驻,并约定按比例分赃,实施以中国大陆公民为主要对象的电信诈骗犯罪活动。 该诈骗团队实行公司化运作模式。
通过打广告引流、“炒股大师”建群、直播授课虚假宣传投资获利、劝说股民投资虚拟货币、将虚拟货币转入诈骗团队开发的平台账户内等流程,诱导客户用高杠杆或频繁操作,诱骗客户满仓反向操作,甚至直接更换网址或关闭平台的手段,骗取175名被害人合计资金人民币8500余万元。
公诉机关认为,被告人黄某等14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虚构事实,伙同他人在境外利用网络技术手段对不特定人实施诈骗,数额特别巨大,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。
为节约司法资源,提高庭审效率,孝南区法院在开庭之前已召开庭前会议,解决案件的管辖、回避、是否公开审理、非法证据排除等程序性问题。 该案庭审结束后将择期宣判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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